扫黑除恶 | 圩亭设赌影响社会风气 警方出击揭下“牛皮癣”
山水美如画 起鼓踏歌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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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段时间,马山警方经过多次严打,分别于11月6日、14日突击抓捕了5名公然在乡镇圩亭摆摊设赌的犯罪嫌疑人,有效地遏制了这股长期侵袭人们心灵的歪风邪气,为营造一个安定、和谐、稳定的社会环境打下良好基础。
今年年初,马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、古零镇派出所先后多次接到群众举报,称在古零镇杨圩村圩亭,长期有人摆摊,大肆开设赌局,利诱人群参与大额赌博,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。接到报案后,古零镇派出所多次到达杨圩村街区圩亭,进行突袭整顿。然而,设赌人员对待陌生面孔的到来十分警惕,专门派人盯梢、放哨,与警方玩起“躲猫猫”。
接到举报后我们也多次到场去查处,前期我们查处的时候效果不是很理想,民警一到赌徒都做鸟兽散,但是我们民警一撤回来,据反映他们又出来了,可以讲跟我们像躲猫猫一样。
多次打击严查,抓获参赌人员多达40人,然而设赌者却张扬跋扈,摆摊设赌行为屡禁不止。于是,警方决定先对这一伙嫌疑人进行暗访摸底,再集中力量一网打尽。今年11月6日和11月14日,我县应急巡查大队、治安巡查大队和古零镇派出所联合大批警力,对行赌摊点展开突击查办,当场抓获了韦某红、韦某琴等5名犯罪嫌疑人。
(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)
12月18日,韦某红、韦某琴、杨某新等又一次来到往日熟悉的杨圩村市亭,而他们此行不再是嚣张跋扈的“庄家”,而是配合警方指认现场的犯罪嫌疑人。
(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)
据了解,近两年来韦某红、韦某琴、杨某新等人公然私设赌局,仅2018年内累计非法获利就达70000多元,其行为对周边民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负面影响,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将五人抓捕。
开设赌场罪它有明确的规定,比如讲一次性聚集20人以上聚众赌博的,还有抽头余利5千块钱以上的,再一个就是现场赌资达到5万元以上的,这些情况它有可以累计追加的问题,基本上达到这个幅度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。
(马山警方向群众宣传赌博的危害性)
这次行动有效打击了聚众赌博者的嚣张气焰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同时也是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宣传。
嗜博行为本身是败坏我们的社会风气,滋生违法犯罪,扰乱我们社会治安,这个都是很清楚的,我们也严正告诫那些心存侥幸心理,梦想一夜暴富的这些赌徒及时悬崖勒马,应该以我们辛勤的双手进行劳动,创造我们胜利的果实 。
知识拓展
赌博和棋牌娱乐之间的界限是什么?
最高法院对聚众赌博的相关解释:
以营利为目的的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均构成赌博犯罪,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(1)组织3人以上赌博,抽头营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;
(2)组织3人以上赌博,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;
(3)组织3人以上赌博,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;
(4)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,从中收取回扣、介绍费的。
也就是说,首先的条件还是主观上要以营利为目的,只要3人以上参与且场所累计抽水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累计赌资达到5万元以上,亦或者参赌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就构成赌博罪了!
因此,如果打牌不以营利为目的,尽管也有少量的财物输赢的话,那这些娱乐就不算赌博。
但是如果其目的就是纯粹的赢钱,且人数、金额达到前面所述的标准的话,那毫无疑问就是赌博了。
马山公安严正提醒
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懂得区分普通棋牌娱乐和赌博的行为区别,不要误将普通棋牌室、麻将馆的棋牌娱乐行为看作是赌博行为。同时马山公安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禁赌活动中来,发现赌博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,马山公安将依法对赌博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,发现一起打击处理一起,绝不手软!
来源:马山县广播电视台、马山警事
记者:程璐 韦舜
编辑:蒋谭鲜
审核:王宏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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